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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单身女性冻卵,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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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白杨剑客
时间:
2022-9-22 15:40
标题:
单身女性冻卵,败诉!
2018年11月,徐枣枣(化名)来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寻求冻卵服务,健康检查表明,徐枣枣各项身体指标良好,符合冻卵的要求。然而,北京妇产医院以其单身,不能提供结婚证,亦非医疗目的为由,拒绝为其提供冻卵服务。
徐枣枣遂以北京妇产医院侵犯其人格权为由,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开庭两次,2019年12月第一次开庭,2021年9月第二次开庭。由于案情复杂,法院并未当庭宣判。
2022年7月22日,第二次开庭近一年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徐枣枣全部的诉讼请求。
徐枣枣表示不服,将提出上诉。
判决依据
法院在判决书中主要援引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
、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
两部法规。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三条: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应当在医疗机构中进行,
以医疗为目的
,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第三条实施技术人员的行为准则第十三款提到,禁止给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
单身妇女
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法院据此认定,北京妇产医院并未侵犯徐枣枣的人格权。判决出来后,有不少法律界人士也发表了各自的看法,有人认为这是法律的又一次止步不前,法律走在了时代的后面。
分析
笔者认为,本案不能只从个案角度去思考,还要考虑到判决产生的连带影响。2021年,国家卫健委做出了《关于赋予单身女性实施辅助生育技术权利,切实保障女性平等生育权的提案》的答复。已经很详细的分析了为何不能开放单身女性冻卵。
答复中提到,目前,以延迟生育为目的,为单身女性冻卵不符合我国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
第一方面:
应用卵子冷冻技术存在隐患
,卵子冷冻技术是有创手术,和冻精不同,卵子的冷冻、解冻与移植均存在技术风险,促排卵药物和取卵手术会危害女性的身体健康。同时,延后女性生育年龄,也不利于保障女性和子女健康。
第二方面:
延迟生育方面存在争议
,以延迟生育为目的卵子冷冻技术,其安全性目前存在争议。无论是美国还是欧洲,均没有足够证据支持该卵子冷冻技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同时,该技术可能给晚育女子带来虚假希望。
第三方面:
辅助生育技术需遵循伦理原则
,辅助生育技术要严防商业化,同时遵循社会公益原则。向健康人群提供辅助生育技术,有极大可能导致技术的滥用,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从以上答复可以看出,虽然徐枣枣提出了上诉,但是二审不太可能做出较大的突破,维持原判的可能性比较大。
作者:
天之路
时间:
2022-9-22 15:41
您好,请问您有这个案例的判决书全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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