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林立强教授2020年在《中西比较视域下的中国企业史管理学范式研究》一文中指出,由于企业史研究对象本身的复杂性,“企业”本身的定义与边界的问题还没解决,导致中外企业史学界至今对企业史的概念仍存在分歧。例如从企业史管理学范式角度出发,西方学界讨论的焦点是在企业史的概念是广义还是狭义上。狭义的定义以企业史学科的创始人、哈佛商学院格拉斯教授(Norman Scott Brien Gras)为代表,认为企业史就是企业运营管理历史的研究,可分为政策制定的历史与内部管理的历史两部分。广义的定义如哈佛商学院琼斯教授(Geoffrey G. Jones)于2008年提出,企业史学家研究企业制度、企业家以及公司的历史演变以及它们与政治、经济及社会环境之间的互动。2017年,他又提出“企业史是对企业家、公司和商业系统的历史研究”这一更宽泛的定义。 本年度“企业史研究”知乎号拟回顾2022年度国内相关核心刊物中企业史论文的发表情况,并选摘其提要。但若按上述林老师文中所提及西方对企业史的定义为标准选取文章,恐或过于狭隘或过于宽泛。编者结合我国企业史论文的实际,尝试提出以下标准作为此次选取论文的依据,抛砖引玉,以期学界对此基本问题的进一步探讨。我们认为,只要以企业组织、企业家和企业生长环境三个方面为研究对象,就应当被归纳到企业史的研究范畴。这三方面从本质来讲就是:组织、人与环境。以企业组织为核心,涵盖了对企业组织制度、发展演变、经营管理、产权结构和会计制度等方面的研究;以企业家为核心,对企业家、企业家群体和一般企业职员的群体研究,如企业家精神、职工运动、同业团体和商人经营活动等都属于企业史研究;以企业生长环境为核心,企业与外部环境(外部经济形势、国家经济政策、社会发展状况)的互动也属于企业史研究。此外,随着研究视角的丰富和研究内容的深入,企业史的研究范畴势必在不断改变与扩展之中。故本期公众号暂以此为标准选取了《中国经济史研究》杂志在过去一年中所刊发的企业史文章,以供学界同仁备览。 ——曹宁 论文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