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关心正义?(六十四)

发表于 2023-4-6 08:56:57 | [复制链接] |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法律不关心正义?(六十四)

法律不关心正义?(六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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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正义?看到这类问题我就有点不太喜欢,给人一种追求终极“真理”的感觉,似乎挺高大上,但细琢磨琢磨,这是不是逃避问题?“真理”一天追求不到,问题就一天放着不解决吗?
能不能先就事论事,比如唐山姑娘吃烧烤被打,严惩罪犯,就是正义。一边把事办了、一边追求真理好不好?)

有些傻X总有的说:“法律不关心正义、邪恶,而是维护社会秩序,秩序大于一切。”
“再糟糕的秩序,也比没有秩序好”……唉,无言以对。
一上来就拿最差的情况给这种东西辩护:我们比零分好,所以我们就是绝对正确……你他吗是脑残吗?
恶法也要守,如果不守“一切就崩溃了”……没有推导过程,直接跳到恫吓。有利于犯罪的秩序也要维护?怎么就比没秩序好了呢?
废了恶法,建立善法不行是吗?人这种下贱的种族不配吗?我们没有能力建立公平公正、正义畅行的秩序?
是,秩序很重要,像地基一样重要,我也同意。
可是地基打起来了,你倒往上盖啊,不,还眷恋上了。一堆人风吹日晒雨淋,过得连狗都不如,还在边上嚷嚷:地基很重要……你神经病吗?狗还知道找个洞躲躲呢,你比它还蠢?
这样傻X观念谁灌输你的?为什么这么轻易,甚至带着骄傲就接受了呢?
一举例子就是苏格拉底、斯托里大法官,你是没祖宗吗?你家祖宗不是人、没写过法律条文?只有洋人祖宗是人、才有脑子,他们的律条才有价值?
“苏格拉底的遗言,‘守法即正义’,道出了什么是真正的正义。”
几千年前,苏格拉底的时代他说出这句话合适,今天仍然合适吗?中国还有老话呢: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你怎么不拿出来说呢?自家的祖宗比洋爹的祖宗贱是吗?
为什么一个外国古人随便来句什么,都是警句都是真理,都跟圣处女似的不可触碰、不可“玷污”?中国的古人做出的地动仪在这帮傻X孙子嘴里,连梁上挂块肉都不如呢?
为什么你们想的不是把自家的法学理念推广到全世界,而是伪装成*人、用洋爹的观念来改造国人呢?还他吗跟多高级似的?
为什么你们这么贱呢?啊,我求你们了,能不能解释一下,为什么你们就能这么贱?!
跟贱X理论真的容易被气死。
就是……怎么能让贱货认识到他们贱呢?
5,
什么是真正的法制?
法制的终极形态是世间无法——法在心中,不在纸上。
没有几万条法律条文,一条都没有。
回归人最纯真的本质,从良知出发,这样的法律,才真的有意义。
因为淳朴而受到法律惩罚是最让人心碎的事,人活着还要懂法?就应该不懂法还活得好好的,那才是一个社会的成功。
这不是提倡人们做“傻子”吗?是的,就是。
你言出必行,没签合同也把货发过来了;我一诺千金,不看合同也把款打过去了。没有人自作聪明、没有人投机取巧。每个人都是傻子、做好分内的事,社会的摩擦成本约等于零的时候,这些傻子就会组成一股无坚不摧的钢铁洪流。
每个人都形成这种最淳朴的观念,不好吗?
如果都是聪明人,每个人都十二分计较、一百个心眼儿,一个人干活恨不得二十个人盯着才能不出问题,资源全用在这上头,这些聪明人聚在一起……不就是个巨大的傻X吗?
前些年有个辱母杀人案,恶徒伏诛、大快人心。看了一些讨论,没有一个说儿子错的,倒有不少认为判罚过重。
为什么大家一致认同案中的儿子的所作所为、众口一词谴责那个流氓?
因为他侮辱了我们最纯真的情感,谋杀了我们心里最宝贵、最不容侵犯、愿意付出生命去守护的圣洁!
这一点每个人都理解,于是都对捍卫它的一方表现出十分的同情、关怀。
这才应该是制定法律的出发点——国法无外乎民心。
说到这一点,我对有个说法就不太能接受:不管怎样,打人总是不对的!
为什么?为什么当这份情感属于私人、不是所有人都能理解的时候,情况就变了呢?
人是不同的,除了这种共通的、对母亲的敬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私密不为人知的、但同样重要、不容侵犯的领域,如果这里被伤害了,怎么维护自己?只能呆呆站在当场、竖起耳朵听着?或者狼狈地逃开?要么回过头来在师长领导或警方的干预下,看对面带着轻蔑的笑容,假惺惺、不痛不痒地道歉?
如果说从某个角度看,杀人也是____的,那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同意如此扯淡的论调呢?
我们对情感的不重视、不尊重,情感受到伤害时的轻蔑简直让人不能容忍;甚至反过来对受伤者加以嘲讽,造成二次伤害……吗的,牛X。
难道社会不应该教人学会自尊、自爱吗?面对欺侮、不公不是应该光明正大地反击回去吗?反而要教导成唯唯诺诺、软弱可欺的顺民?为什么,这样管理起来更方便?
为什么我们喜欢武侠里那些铁骨铮铮的汉子,就因为他们的自尊:慷慨豪迈、言出必践。
“这事我说过就是说过,做过就是做过,七尺男儿、昂藏的丈夫,哪屑于在这上头撒谎?”
鼓励人在灵魂上高贵!社会不是进步了吗?怎么往蟑螂的方向进呢?
律法德政,无分彼此;表里相依,皆为教化。
先人早已明白这一法制的真谛,国法家规,目的都是一样的:教化众人!等“规矩”、“法度”刻进了人的心里,一条法律条文都不需要。
西方所谓的法制是对这种自尊的极大伤害,它鼓励人们放弃所有的自律、一切为人的骄傲,允许人们在法律的框架下做出一切有失尊严的事去争取利益。
这个……能把人教好了?教人想尽办法做一个讼棍、一个钻法律空子的蛀虫?这他吗叫法制?
就这破玩艺儿,一帮人跟打了鸡血似的追!
西方的就是“先进”,洋爹身上的光环是真牛X。
理想的社会,本应是邪恶躲着正义,正义无往不利;如今却是正义处处退避,人惧邪恶如虎。
以前的流氓、小偷、强盗……人人喊打,现在好嘛,敢动试试?“我有人权”!官方护体,动我就抓你,奉旨偷盗、拐卖、耍流氓!国家许的,作恶有了保障,无敌的保险,敢动我?法律是我养的狗,让它咬谁它咬谁。
牛X了,还法制,我呸!
可这是洋爹的、洋爹的啊!最先进、最合理、最科学的制度!我们怎么敢怀疑,怎么敢反对,怎么敢有二心?!
嗯,在洋爹裆里茁壮成长吧。
家里有珍珠不要,去捡洋大人的土坷垃蛋子当宝贝……一群猪。
洋爹的光环太耀眼,脑残们被迷了心智,看不到“爹”的不好、看不到家的好。
西方所谓的法制是在法律框架下论法制;祖宗成法(对,我就是要用这个词)是在治国框架下论法制,格局高得多了,可惜后人太傻X,已经不能领会。
一百多年来这种自我否定、自我侮辱、犯贱式的教育真是让华夏儿女彻底告别了过去,西方的法制体系几千年,就是历史悠久、先进成熟;东方法治体系几千年,就是陈旧落后、腐朽糜烂……真的是牛X。
中华的法制是务“虚”的,西方是务“实”的。
务虚则无实不务;务实则无实不须务。
就比如发帖,你想说说问题,问题本身没怎么样,删帖删得你欲仙欲死——就是要把这个“意思”传达给你:别废话、顾不上。
你看老爷们不挺懂的嘛。
啥时候法律工作也能这样做就好了,“用其意”,不该做的别做,换个皮行为的本质就变了?该弄你照样弄你!
凭什么西方法制是“现代”法制?凭什么这个阵地拱手让人?
把自个阉了,让老婆去借种。孩子继承家业,大发感慨:果然统治这里的注定不是我的血脉啊!
你不犯贱做个阉人,岂知天下不是你家的?
怎么就能这么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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