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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暂行办法》正式实施。依据该办法,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外,最高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一般均应在互联网公布。[1]2016年10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正式实施。[9]该司法解释明确,最高法院在互联网设立中国裁判文书网,统一公布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中西部地区基层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时间进度由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截至2022年2月23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文书总量为129,892,617篇,访问总量为81,102,249,83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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