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检察服务科技创新发展,他们的探索带来哪些启示 ...

发表于 2022-12-8 08:00:04 | [复制链接] |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知识产权检察服务科技创新发展,他们的探索带来哪些启示 ...

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居于核心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当下,“法治应该在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发挥怎样的作用?”“如何发挥好检察职能,为服务保障创新发展贡献检察力量?”这些既是各级检察机关共同关心的问题,也是湖北省武汉市检察机关一直关注的问题。
近年来,武汉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探寻知识产权检察服务科技创新发展之路,取得了良好成效。武汉市检察机关的做法能为全国检察机关提供哪些有益启示?记者近日来到武汉采访。
从0到1
在摸着石头过河中成长
乘着互联网的东风,人们纷纷投身创业创新的热潮,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也随之而来。2008年,武汉市检察院指定该市江岸区检察院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案组,负责审查起诉该市由基层法院管辖的第一审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以适应法院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审合一”改革。
“万事开头难,虽说办案组有了,但初期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数量并不多。”时任该院知识产权检察办案组组长的何海伟告诉记者,一方面,对于知识产权案件定罪标准、法律适用、线索移送等问题,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公安机关的沟通衔接还在磨合中;另一方面,有些知识产权案件,如果在侦查阶段是以其他案由侦办和移送的,最后就可能办成非知识产权案件。
为实现法律适用的准确性和一致性,此前由湖北省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共同搭建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两法衔接”平台被充分利用起来。对于行政机关录入的非法经营类、销售伪劣产品类案件,知识产权检察办案组都会重点分析,如认为涉嫌侵犯著作权、商标权等,会建议行政机关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十年间,知识产权检察办案组不断在摸索中破难前行——通过办案实践和“两法衔接”平台,统一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办案标准,对可能构成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的案件,引导行政机关以刑事标准开展调查取证;为了助力公安机关高效办理相关案件,专门编写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证据指引,引导公安机关及时固定关键证据。
2019年至2020年,知识产权检察工作迎来新的发展契机。应司法体制改革之变,知识产权办案组升级为知识产权检察部,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集中行使武汉市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批捕权。
自此,涉知识产权案件行刑衔接、侦检衔接机制,以及检察机关介入重大敏感案件、行政执法部门移交线索、协助检验鉴定等工作衔接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在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件中,房地产装修公司负责人刘某联系某置业公司业务员何某,表示想要采购一批某知名品牌的暖风机。何某为牟取暴利,向朋友许某寻求该品牌的仿冒品。后许某联系杜某等人制造了1600余台假冒某知名品牌的暖风机交给何某。随后,何某将该批假冒商品销售给不知情的刘某。
2021年5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查扣了该批假冒商品。不久后,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江岸区检察院审查批捕。
由于该案涉案金额较大,案情复杂,办案检察官周婧在仔细梳理案件情况后,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并提前介入案件。在捕后侦查阶段,周婧多次与侦查机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就该案调查取证问题进行沟通,针对何某涉嫌犯罪的数量和金额、杜某到案情况等提出引导侦查意见,并及时向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反馈案件办理进展,核实相关证据。
通过行刑衔接的高效配合,最终,江岸区检察院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顺利将该案起诉到法院。今年1月,经二审终审,何某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许某、杜某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据了解,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后,武汉市检察机关在起诉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量上升约70%的情况下,退回补充侦查率大幅下降,“案-件比”也得到了优化。
“检察智库”
协助打通专业知识壁垒
“高新企业转型升级、占领市场主要依靠核心技术。这类企业遭遇的侵权事件,往往存在犯罪手段相对隐蔽、科技化程度较高等特点,给办案带来不小难度。”回忆起曾办理的一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侵犯商业秘密案,何海伟仍记忆深刻,“光案卷材料就足足10大箱、200余册,最难弄懂的还是涉及专业领域的内容。”
当时为了厘清案情,何海伟硬是“啃”完了十余部关于技术秘点认定原理的专业书籍,并多方奔波请教专业知识。最后,何海伟将案件顺利办结,也为被害企业挽回50亿元损失。
从那时起,检察官感受到了知识产权专业壁垒已成为办案痛点。为了突破这一难题,及时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武汉市检察机关开始探索新路子。
2021年10月,武汉市检察院从该市知识产权局、市出版局聘请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并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共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理论与实务研究基地”,实现检校资源优势互补。同时,从上述单位聘请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形成以“检校共建+技术调查官+特约检察官助理”为支撑的知识产权检察专家库,协助处理专业性较强的涉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江岸区检察院依托武汉市检察院打造的“检察智库”,也引入了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机制。
“有了技术专家‘撑腰’,办案轻松不少。”江岸区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部检察官姚怡深有体会。
今年7月,姚怡办理了一起侵犯商业秘密案,案件涉及电气电力、计算机软件等多领域的前沿技术。庭审前,该案的技术秘点、鉴定过程和鉴定方法等问题成为争议焦点,让姚怡颇为头疼。于是,她运用技术调查官机制,聘请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的2名技术调查官,参与案件相关技术的审查工作,并签署保密协议。
庭审中,技术调查官作为检察专家辅助人参与庭审活动,针对辩护人提出的涉案软件“是否具有公知性、同一性”等重点辩护意见及案件争议问题作出客观、中立的阐释,不仅有力支持了检察官的意见,也为法官充分理解案件专业技术知识提供帮助,提高了司法效率。
据悉,武汉市知识产权“检察智库”的专家成员目前已达88人,涵盖通信与信息系统、机械电子工程、矿产普查与勘探、假冒专利查处等多个领域,通过不定期开展学术交流、案件会商,加深了检察人员对知识产权领域法律理论的研究深度,集智聚力解决专业难题,也进一步提升了知识产权案件办案质效。
主动延伸
全力守护企业科技命脉
如何延伸检察监督职能,助力企业把牢科技命脉,是武汉市检察机关不断思索的问题。
2021年5月,武汉市检察院和江岸区检察院开展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实现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三检合一”,同时在探索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方面与法院达成共识,统一了司法裁判标准。同年10月,武汉市检察院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全市形成“一室一部多站(点)”的知识产权检察布局。
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成立不久,便收到一起涉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的监督申请。申请人甲公司因其部分产品及包装与知名品牌乙公司注册商标近似,被乙公司告上法庭。后在甲公司缺席庭审的情况下,法院依法判处甲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乙公司10万元经济损失。因资产被冻结,甲公司才得知判决情况,遂以对审判活动不知情为由向武汉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我们经调查核实发现,法院在缺席审判前,尝试了多种方式联系被告均无果,最终采取公告形式送达法律文书,这是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办案检察官黎太原审查后认为,申请人的理由并不充分,而这起民事诉讼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判决并无不当,即便重审也不会改变结果,还徒增当事双方讼累。
在作出不支持监督决定的同时,黎太原主动寻求矛盾化解途径,联合法院工作人员多次向申请人释法说理。最终,当事双方就赔偿金额协商一致,乙公司的合法权益也得到有效保障。
近年来,武汉市检察机关还相继与该市岱家山科技创业城、黄浦科技园、未来科技城等高新技术园区和10余家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为企业提供普法宣传、法律咨询、风险防控建议等套餐式法治服务。
“东湖开发区的八大产业园区,我们每年都要挨个走一遍,很受企业欢迎。”东湖开发区检察院检察长刘桃荣介绍,该院还出台《保障东湖科学城创新发展十条措施》,其中包括建立涉知识产权案件“双提示双告知”制度,既提示和告知办案部门关注,又提示和告知涉案单位增强保护产权意识。
针对办案和调研中发现的“不少高新企业侵权案件由内部人员引起”的问题,东湖开发区检察院就发现的离职员工管理、安全监管等漏洞向企业发送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守护核心技术和商业秘密,防范化解知识产权风险。
回应时代
开创知识产权保护新格局
“经常与高新企业打交道,面对的都是高科技人才,我们总有一种紧迫感,如果没有专业的知识、高水平的法律和科技素养,怎么办好案!”知识产权检察办案人员常有一种不断自我提升的职业使命感。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这为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指明了前进方向:科技创新关键在人才,知识产权检察办案水平、人才建设也要与之相匹配、相适应。
“为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检察办案专业水平,我们将借助已建立的高校联合培养、外聘技术调查官、公检法知识产权协作等机制,定期开展学术交流、挂职轮岗,强化知识产权领域人才培养和管理。”武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智雄介绍,对于新出台的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规,武汉市检察机关也会及时组织学习培训,不断更新司法办案理念,让检察监督更精准、检察服务更实效。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面对新发展格局,武汉市检察机关还将加快对重大敏感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反应速度,通过类案监督延伸办案效果,以能动履职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针对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调研,及时与相关部门交换意见,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水平,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凝心聚力。
同时,武汉市检察机关将加大推广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义务告知工作。一方面提升权利人维权意识,发挥检察职能保护知识产权行稳致远的重要依托作用;另一方面联合相关部门共同规制知识产权恶意诉讼,防止权利人滥用诉讼权利,保障司法资源的合理分配,促进知识产权领域依法授权、依法获权、依法维权、依法用权。
“武汉作为全国第五个科技创新中心,未来的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将持续壮大,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需求也会随之攀升。在探寻知识产权检察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大局之路上,我们将继续破难前行。”李智雄表示。(检察日报 周晶晶 李雪 郝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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