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随法律之光,闪耀法治担当

发表于 2022-12-9 21:55:35 | [复制链接] |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追随法律之光,闪耀法治担当

德国哲学家康德曾说:有两种东西,思考越深就越令人敬畏,一个是头顶的星空,一个是心中的道德律令。在“以法为刃”的社会,法律只是一种工具;在“以法为魂”的时代,法治则是一种信仰。
仔细聆听中华民族历史长河的法治声音,振聋发聩:从战国时期韩非子把奉法作为治乱兴亡的关键,提出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到张居正提出“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道出了有法必依的重要性;再到王勃在《上刘右相书》中所写,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对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出阐述……无奈的是,法治的阳光总被专制的乌云遮掩,最终沦为统治者集权的工具。公平正义往往得不到实现,典章法律常常变成一纸空文。新中国成立后,伴随共和国宪法的出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确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法治,正逐渐成为我们每一个公民的信仰!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这是法治建设的又一个新的起点,也是基层法治工作者的新的动力。
在中垛,我看见了一个个默默无闻的人民调解员,他们追随着法律之光,闪耀着法治担当,坚定的站在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刘岩就是其中一员。在上班路上,他看见田边两户农户正在激烈的争吵,他迅速上前拉开双方,详细询问了解情况。原来是村里村民赵某和李某因为田地边界问题发生了纠纷。因为两家的田地紧邻,平日里种地难免越界,经常出现一户在这里多种一拢,另一户就要在另一头多种一拢,两家互不相让,谁也不肯吃亏。前段时间,赵家的果树枝越了界,李某要求他限时剪掉,隔日李某到地里去看,却发现树枝还是刺拉拉的在自己的地界上,李某一时气不过,私自将树枝砍掉并将两家田地间的界限全部推到,引起赵某的不满,二人起了争执,动起手来。了解了事情的经过,他随即向二人说明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打架斗殴会引起的严重后果,制止二人的斗殴行为,待二人情绪慢慢平复下来之后,他在手机上找出了《民法典》中关于土地纠纷的相似案例,向二人普及相关法律知识,重新帮助两家划清界限,签订的相关合同,终于,两家握手言和,推倒的地界也重新垒起来了。担任人民调解员以来,从邻里矛盾,到突发群体性事件,只要群众需要,他便冲锋在前,化解着一个又一个矛盾,平息着一场又一场的纠纷,一次调解就意味着一份期待,一次劝慰就守护着一方安宁,他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平安为己任的责任与担当。在乡村两级的共同努力下,中垛乡马连滩村被评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南光村打造了法治文化主题广场,中垛乡逐步走出了和谐稳定、全民参与的法治新路径。
穿越献血与战火的历史烟云,历经建设和改革的风雨洗礼,在十三亿中华儿女奋力书写的盛世中华里,法律的作用被不断强化,法治的理念被反复重申,法治的思维运用于生活的各个方面,这是汲取中华民族五千年优秀文化的成果,是实现中国梦的必经之路。实现法治梦,托起中国梦,我们青春正当时。让我们追随法律之光,闪耀法治担当,在现代化法治建设的通衢大道上一往无前!(中垛乡  陈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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