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法律大事件

发表于 2023-3-3 11:04:57 | [复制链接] |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2019年法律大事件

尊敬的读者:

2019年,是中国律师制度恢复40周年,也是注定不平凡的一年。这一年中,发生了许多对中国法治进程影响深远的事件,其中,孙小果、奔驰车主维权、梅姨、张扣扣等名字一度成为关注度最高的热搜词汇。
下面我将回顾2019年值得铭记的那些法治事件,以此记录2019年中国法治的脚步。

1月
一、新个人所得税法施行

2019年1月1日起,时隔7年再次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同时配套实施的还有《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以下统称为“新个税法”)。
本次修改,将起征点调整至每月5000元,并新增五项专项附加扣除,这是我国首次在个税制度中引入专项附加扣除制度。

二、颁布《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对非法集资“非法性”认定依据、单位犯罪的认定、上级单位(总公司、母公司)和下属单位(分公司、子公司)的处理、主观故意的认定、犯罪数额的认定、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把握、管辖、涉案财物追缴处置、集资参与人权利保障等问题予以了明确。

三、首部电子商务法施行
这是我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至此,透过网络的各种商事交易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新法明确了利用微信朋友圈、网络直播等方式从事商品、服务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也是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个人代购、微商也须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依法纳税。

2月
一、“滴滴顺风车司机杀人案”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死刑
2019年2月1日,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滴滴顺风车司机杀人案”进行宣判,以抢劫罪、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钟元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8年8月24日,浙江省乐清市一名20岁女孩赵某乘坐滴滴顺风车后,惨遭滴滴顺风车司机钟某强奸并杀害。

此次事件暴露出了滴滴平台存在的重大经营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8月27日,滴滴在全国范围内下线顺风车业务。

二、翟天临论文事件
2019年2月7日,知名教育博主@博士圈发博:“理性讨论完了。翟博士知道知网。”并附上了早前的一段直播视频。翟天临念出某位网友提到的问题,他(翟天临)的博士论文能不能在知网搜到?翟天临反问了一句:“知网是什么东西?”
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录用为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翟天临竟然不知道知网?这引起了广大网友的质疑。
2月15日,教育部回应“翟天临涉嫌学术不端事件”称,教育部对此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要求有关方面迅速进行核查。2月19日,北京电影学院发布关于“翟天临涉嫌学术不端”等问题的调查进展情况说明,宣布撤销翟天临博士学位,取消陈浥博导资格。

3月
一、2018年度律师大数据
2019年3月,司法部公布2018年度律师法律服务工作统计分析数据。统计结果显示,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执业律师42.3万余人,同比2017年底增长了14.8%。我国执业律师人数近三年来一直保持高增长速度,司法部预计,到2022年,律师从业人数将突破60万。
二、外商投资法出台
从改革开放到“一带一路”,为了进一步扩大我国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规范外商投资管理,2019年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外商投资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外商投资法》将实现“三法归一”,新法实施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将同时废止,之后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其活动准则,均适用《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

4月
一、严打“套路贷”犯罪
近年来,假借“民间借贷”实施的侵犯财产类违法犯罪日益猖獗,尤其在一些地区,“套路贷”已逐步发展成为黑恶势力经常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2019年4月9日,全国扫黑办在北京发布了《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明确了“套路贷”的概念和认定标准,并列举了常见的犯罪手法。

二、陕西奔驰女车主维权风波
2019年4月11日,一则“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的视频刷爆网络。视频中女子坐在发动机盖上哭诉称,自己66万元买的奔驰车,提车5分钟,发动机就漏油了。经与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之星4S店)反复沟通,她得到的答复却只是更换发动机,只能通过这样的方式维护权益。
视频曝光后,网络上几乎一边倒的“讨伐”和各大媒体不断报道维权进展,让利之星4S店与奔驰公司陷入舆论的漩涡。而利之星4S店的处理方式也被盖上了“店大欺客”的印章。
尽管最终奔驰女车主与利之星4S店于4月16日晚达成了换车补偿等协议,但在此过程中,奔驰女车主、涉事店家及奔驰公司数次发声。工商、质监、物价等多部门介入调查,维权之路曲曲折折,最终达成“和解”。
维护消费者合法维权,避免此类现象再度上演,需要监管部门和商家的共同努力。这次网络热点的背后凸显了广大消费者的心声,希望此事成为监管部门打破监管困境以及消费者维权困境,探索更公平、高效的纠纷处理机制的契机。

三、2019年4月29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五)》施行。
该规定明确了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中以履行法定程序不能豁免关联交易赔偿责任。同时明确在关联交易合同存在无效或者可撤销情形而公司未起诉的,符合条件的股东可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明确了董事无因解除,至于是否补偿及补偿数额应综合考虑解除的原因、剩余任期、董事薪酬等因素予以确定,明确了分配利润时限,应以决议载明时间为准,决议未载明时间的以公司章程规定为准。若决议、章程中均未规定时间或者时间超过一年的,应当自决议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利润分配。同时明确若决议中载明的利润分配完成时间超过公司章程规定时间,股东可请求撤销决议中关于该时间的规定,明确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重大分歧时的解决方式。

5月
一、孙小果被判死刑却长期逍遥法外,终获死刑判决
被判死刑21年后,孙小果再次被判处了死刑,12月23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孙小果1997年犯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再审案件依法公开宣判。
判决认为,该院2007年9月作出的原再审判决以及1999年3月作出的二审判决对孙小果的定罪量刑确有错误,依法予以撤销,维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年2月一审对孙小果判处死刑的判决,并与其出狱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的终审判决合并,决定对孙小果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十多年来,孙小果多次犯罪却没有得到应有的法律惩处,相关犯罪事实以及司法腐败情节触目惊心,严重挑战社会公众及法律的底线。”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彻查孙小果案,对案件所涉“关系网”“保护伞”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彰显司法机关直面问题、勇于纠错,维护和提升司法公信力
二、国务院正式发布《政府投资条例
2019年5月5日,国务院公开发布《政府投资条例》,条例将于2019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政府投资条例》自2001年开始起草至今年发布,历经19年,是我国政府投资领域的第一部行政法规。
过去十年,政府投资的高速增长,融资平台的失控扩张,导致地方债尤其是隐性地方债的风险正在加速积聚。
此次《条例》规定明确界定了政府投资范围,政府投资的主要原则和基本要求,规范和优化了政府投资决策程序,明确了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的相关要求,禁止地方政府违规举债。

6月
一、2019年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
明确了“磋商前置”(即将磋商未果或因客观原因无法磋商作为立案受理条件之一)、将“修复生态环境”作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方式、明确在该类案件中合理的律师费以及其他为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可由被告承担、 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和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相互关系等。

二、“云剑行动”
2019年6月13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以“打诈骗、抓逃犯、保大庆”为主题的专项打击行动,此次行动以互联网云服务、云平台为依托,专门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又被称为“云剑行动”。
2019年12月25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云剑”行动工作情况。行动开展以来,全国抓获电信网络诈骗嫌疑9.9万名,累计止付冻结涉案资金474.3亿元、预警诈骗号码183万个、劝阻受害人122.3万人。

7月
一、“留守儿童”章子欣被杀
2019年7月4日,淳安县9岁女童章子欣被两名租客以赴上海参加婚宴为由带走,逾期未归,下落不明。
淳安警方经过调查,7月8日凌晨,犯罪嫌疑人梁某华、谢某芳二人在宁波东钱湖一观景平台投湖自杀。7月13日,章子欣遗体在石浦檀头山海域被发现。
作为留守儿童,同时属于流动人口的章子欣,没有父母在身边守护,使得其处于监护的薄弱环节,最终酿成了悲剧。
二、张扣扣被执行死刑
2018年除夕,张扣扣以“为母复仇”为由持刀致2人当场死亡、1人重伤抢救无效死亡。两天后,张扣扣投案自首。
2019年1月8日,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对张扣扣判处死刑。4月11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张扣扣的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7月17日,张扣扣被执行死刑。

8月
一、《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出台
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修订后的两部法律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大规模修法打破了集体土地入市的法律障碍,规范了土地流转的程序。

9月
一、2019年9月27日,海南省人大会常委会通过并公布了《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条例》,条例自2019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针对律所组织形式主要有以下几个重要的变化:准许设立公司制律所,引入非律师合伙人,降低设所门槛,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外开放,允许律师互派和律所联营的对外合作机制。
未来,律所不再是孤立的个体,将逐步实现多元化、多渠道、多产业链、国际化的全面发展。

10月
一、人脸识别第一案
2019年10月17日,杭州野生动物园公告,系统将升级为人脸识别认证,取消指纹识别。
10月28日浙理工大学副教授郭兵对杭州野生动物园提起诉讼,郭教授认为人脸识别获取的生物识别信息,属于个人敏感信息,杭州野生动物园强制要求游客提供,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在大数据时代,人脸识别的应用场景越来越广泛,但是商家和数据平台的信息和数据安全问题却令人担忧,个人信息泄露的事件时有发生。
如何合法、正当地获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并保障信息、数据的安全?我们亟待更多相关性的制度法规填补科技的空白。
二、非法放贷入刑
随着互联网借贷平台的兴起,随之衍生的暴力催收行为泛滥,借款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等恶性事件频频发生。
目前,在我国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对暴力催收进行了重点打击,但针对暴力催收行为的界定和处罚却一直缺乏直接的法律依据。
2019年10月21日,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多部发布了《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此次《意见》将非法放贷主体界定为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从事贷款发放的主体,针对民间借贷中普遍没有资质证照的放贷机构(包括个人)是否犯罪进行了界定。
三、大连10岁女孩儿被13岁男孩儿杀害
2019年10月20日,辽宁省大连市公安机关接到报警,沙河口区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受害者某(女,10岁)被害身亡。接警后,经连夜工作,于当日23时许,在走访调查中发现蔡某某(男,2006年1月出生,13岁)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到案后,蔡某某如实供述其杀害某某的事实。因加害人蔡某某未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公安机关按照法定程序报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于10月24日依法对蔡某某收容教养。
此次事件中,加害人与被害人同为未成年人的身份,不禁让人错愕惋惜。探讨沉重话题的同时,我们再次抛出疑问: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难题如何破解?是否需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了?

11月
一、《九民纪要》正式公布
2019年7月3日至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第九次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简称“九民会议”),就民商事案件中的重点疑难问题进行了讨论。
11月14日,《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正式公布,全文共12大部分130条。纪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适用的法律衔接、公司、合同、担保、金融消费者、证券、营业信托、财产保险、票据、破产、案外人救济、刑民交叉等民商事审判中的前沿疑难争议问题。
二、修订后的商标法正式施行
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对《商标法》作出修改的决定,本次《商标法》修改距离第二次修正已过去六年有余,修改条款将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此次《商标法》明确了商标侵权产品的处理方式和商标侵权的赔偿限额,同时禁止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注册商标。
三、“梅姨”事件
2019年11月14日起,“梅姨”这一名词开始成为网络舆论重点讨论对象,全世界都想找到她。
2003年至今,9起拐卖儿童案均通过神秘人贩“梅姨”完成交易。目前仅找回两名被拐儿童,然而梅姨尚未落网。话题因涉及儿童拐卖,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网络上对此案的讨论群情汹涌,伴随着谣言滋生。
国内某舆情监测机构做过相关统计,从梅姨案最新进展引发热议,到网民关注被拐家庭,斥责人贩子买卖行为;从梅姨画像公诸网络传播,梅姨落网为不实消息,到公安部辟谣梅姨彩色画像;网络热度随事件发展产生波动,舆情传播形成3次峰值,体现公众对事件的关切。
11月18日,@公安部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对在朋友圈及社交网络上热传的梅姨彩色画像进行辟谣:并非官方信息发布,不信谣,不传谣。

12月
一、疫苗最严监管时代来临
2019年,长春长生疫苗事件的处罚结果逐渐显现。长春长生疫苗案后,疫苗行业迎来严监管,“史上最严”疫苗管理法获聚焦。
3月,深交所发布公告,长生生物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五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对该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该公司股票自3月15日起已暂停上市。
自此,长生生物成为交易所发布重大违法退市细则后,首家因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退市的公司。
除了退市,长生疫苗事件也加快了《中国疫苗管理法(以下简称《疫苗管理法》)》的制定实施。
12月1日,《疫苗管理法》开始施行。
作为我国首部有关疫苗管理的专门法律,疫苗管理法对疫苗研制、注册、生产、批签发和流通等方面均有明确规定。
《疫苗管理法》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等“4个最严”为立法宗旨,规定构成违法犯罪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罚款进一步提高,如生产、销售的疫苗属于假药的,最高罚款从相应货值金额的30倍增加至50倍;属于劣药的,最高罚款从20倍增加至30倍。针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责任人员,也增加了行政拘留等惩罚,这份国际首创的“集大成”法律,对我国疫苗市场监管具有开创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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