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的“一码归一码”原则

发表于 2023-3-26 12:12:40 | [复制链接] |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法律中的“一码归一码”原则

平日耐心解答当事人的法律咨询时,常常会用到上文中提到的一个词汇:
一码归一码。
一码归一码?
健康码还是行程码?
不好意思,走错片场了,三年的烙印一时半会儿还抹不掉了。
这里所谓的一码归一码,是不能混为一谈的意思。
法律原则有很多,我认为“一码归一码”算一个。
啥?这算哪门子法律原则!
公认的法律原则,以《民法典》为例。
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
这类一看就是法律原则。
当然,也有一看不那么像的。
比如,绿色原则。
虽然看起来不像,但也是有明确依据的。
《民法典》第九条规定: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没看明白?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句话总能看明白吧。
所以,绿色原则作为《民法典》确定的法律原则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但是,一码归一码作为法律原则似乎有点牵强。
没关系,即使不被官方承认,也不影响它的广泛应用。
“一码归一码”之应用一
你去工地找包工头索要工钱,包工头说他也没收到工程款。
所以,工钱就暂时不用给了。
这是严重违反一码归一码原则的情形。
拖欠款项的债务人总喜欢以这类理由推脱。
而遗憾的是,在经济活动中,这却是常态。


“一码归一码”之应用二
业主收房未入住,所以主张不给物业费。
这是违反一码归一码原则的。
毕竟物业服务管理整个小区,未入住不等于未享受服务。
“一码归一码”之应用三
开发商降价出售房屋,降价前买房人不干了,聚集到楼盘要求开发商退差价。
这也是不符合一码归一码原则的。
否则,开发商涨价也可以要求之前已买房的人补差价了。


“一码归一码”之应用四
从某网贷平台借了钱,后来该网贷平台因违法集资被一锅端了。
那......借的钱还用还吗?
钱还是要还的,借钱还钱,天经地义。
网贷平台违法犯罪并不影响借款人还款。
这是两码事。
毕竟另一头还有血亏的投资者等着分配为数不多的资金。
“一码归一码”之应用五
犯了较重的罪,赔偿了受害者。
受害者也希望不追究加害者刑事责任了,但最后加害者还是被判了刑。
这是因为谅解是当事人之间的事,是否追究刑事责任是国家的事。
这自然是两码事。


“一码归一码”之应用六
通过打官司追索欠款,官司打赢了,却执行不到钱。
当事人觉得官司打赢了就应该等于能拿到钱。
这其实是混淆了判决与执行的区别,也混淆了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区别。
“一码归一码”之应用七
公司司机在出差过程中发生车祸。
车祸主要责任归咎于该司机。
结果该司机受伤仍然被认定为工伤。
因为公司没有给司机购买社保,承担了全部工伤待遇赔付。
该司机事故中的过错与其是否构成工伤也是两码事。


应用“一码归一码原则”的案例还有很多很多。
举一反三,几乎遍布各类法律领域。
通过案例不难发现:
一码归一码原则是一个界限,可以区分两个看似紧密关联、实际不能混淆的概念或事件。
如果我们可以很好地理解一码归一码原则,面对纷繁复杂的法律问题,也就不会有那么多不解了。
<hr/>公众号 「无坑法律」
持续输出法律避坑指南,简单法律问题免费咨询
<hr/>以上,仅供参考,不作他用
作者朱林,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微信:15281029982,欢迎咨询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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