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十个创新事例浓缩北京少年法庭30年“精华”!

发表于 2022-12-30 18:48:44 | [复制链接] |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这十个创新事例浓缩北京少年法庭30年“精华”!


2017年是北京法院少年法庭成立30周年。30年来,少年法庭不断摸索前行,积累了一些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9月2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10件少年法庭创新事例。


它们分别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基金制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犯减刑假释“三步法”工作机制、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探索微电影普法新形式、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亲情教育”工作模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亲职教育”工作制度、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青春护航”帮教基地、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家事审判特色工作机制、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法制校本课”、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法制宣传教育“三部曲”、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驻校法官工作室”。

为什么这些事例可以被评为北京法院少年法庭创新事例?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安凤德介绍了这10件事例的突出特点。



这10个创新事例,创新点鲜明,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北京少年司法面临的诸多制度性难题



例如,北京高院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基金制度,突破了司法救助资金单纯依靠政府拨款的传统模式,运用社会慈善力量,有效缓解了资金短缺的困境,实现了救助对象多元、救助内容多样、救助程序快捷、社会监督机制健全,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价为“这些先进做法在全国都是很少见的”。


海淀区人民法院“四三二一”亲职教育工作制度将工作触角延伸到家庭教育领域,对家长进行“如何为人父母”的教育,在推动家庭教育立法,探索家长承担强制性法律责任等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最高人民法院称其“对于丰富和发展我国少年司法制度而言,无疑具有开拓创新的意义”。
“四”是针对四类人员:一是被公安机关、检察院处理过的触法及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家长;二是进入审判阶段的涉少民事、刑事案件的家长;三是接受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的家长;四是辖区学校、社区等有未成年人教育需求的家长。
“三”是贯穿庭审前、庭审中和宣判后三个阶段:庭前指导,了解未成年人成长经历及监护情况;庭审教育,引导家长反思教育失当之处;判后指导,邀请心理专家与家长进行一对一的心理访谈,必要时进行长期跟踪指导。
“二”是把握涉少刑事和民事两类案件,开展有针对性的亲职教育。刑事案件重在亡羊补牢,就家长教养责任、家庭教育方式等问题进行指导。民事案件旨在事先预防,通过发放《法官寄语》、《家长手册》,引导当事人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一”是形成一项制度。2013年9月,该院与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海淀公安分局、海淀检察院、海淀司法局、海淀区教委达成《关于共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意见中将亲职教育类型具体分为,问题少年家庭教育和预防性家庭教育,并推出了个别辅导、团体体验、亲子互动等多种教育方式。



这10个创新事例是北京少年审判30年创新发展成果的优秀代表,共同勾勒出北京市少年法庭体制机制创新的整体轮廓



少年法庭追求确保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在司法中实现,要求兼顾 “教育、感化、挽救”,努力做到“功夫在庭外”。此次发布的创新事例中,就不乏针对这些“庭外功夫”的探索与实践。

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青春护航”帮教基地紧紧依托团区委,借力社区青年汇、爱心企业和培训学校,助力失足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创造性地落实了“回访帮教”制度。



朝阳法院推出“一二三四”亲情教育工作模式:一是布置一个场所。“亲情室”以柔和的光线,法官书写的名言警句、绘制的漫画等,营造出“家”的温暖, 为被告人创造了轻松舒缓的条件。


二是抓好两个环节。庭审教育环节重在法治教育,由监护人对被告人进行劝导和教育,促使其自愿认罪,真心悔改。宣判教育环节重在鼓励和帮教,一家人团聚,用亲情抚慰判后被告人紧张情绪,鼓励他们重树生活信心。
三是调动三类人员。其一,将亲情教育作为对审判工作的考核内容,调动法官启动亲情教育的积极性。其二,在法官的主导下,由公诉人、监护人、辩护人或被害人等,从各自的角度对被告人进行教育,最大限度地促其悔过。其三,对于家长无法到庭的案件,积极联系其在京成年亲属、单位领导等案外人员参加亲情教育,更好的实现教育、感化。
四是运用四种方法。“成绩展示法”即向被告人展示其过去获得的荣誉,坚定改过的决心。
“消除顾虑法”即对于来自特殊地区,如地震灾区的被告人,通过亲情温暖,帮助其消除顾虑。
“亲情传递法”即对于监护人无法到庭的被告人,法庭通过邮寄家书等方式帮助传递亲情,使被告人感受到来自亲人的牵挂。
“特殊节日法”即选择被告人生日、母亲节等特殊的日期开展亲情教育,使亲情教育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这10个创新事例将儿童福利理念与工作方法融入少年法庭工作,让司法充满人性的关怀



以普法宣传为例,房山区人民法院研发了“三讲两课两教一庭一实践”的“校本课程”普法教育新模式。三讲,即针对学生、教师和家长分别开设“法制讲堂”。两课,即在中学和小学各开设一门主题普法课程,在小学五年级和初中二年级集中设置“法制校本课”。两教,即为学校培训一名“法制校本课”教师,统一编制一本“法制校本课”教材。活动开展至今,未审庭与昊天学校联手,编制了统一的“法制校本课”教材——《普法面面观》,使普法教学更趋专业与完善。一庭,即模拟法庭,未审庭定期组织学校师生参观法院,旁听案件审理等,开设模拟法庭课程,每年指导孩子们来法院进行一次模拟法庭活动。一实践,即未审庭法官与学生一同走入社区实践,学生在未审庭干警的指导下查阅法律资料,活动当天由学生对问题进行讲解,未审庭干警进行更正、补充。这种模式解决了社区居民的法律困惑,锻炼了学生运用法律条文解决、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





十大创新事例详情,请戳 阅读原文。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hr/>编辑:吴凡   校对:赵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网络问答

GMT+8, 2024-12-23 15:46 , Processed in 0.072526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