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法律上的小常识可以有效保护自己?

发表于 2023-1-12 16:44:49 | [复制链接] |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哪些法律上的小常识可以有效保护自己?

我们在日常的消费场景下经常会到很多纠纷,难免会吵架,吵架的结果吵赢了还能舒服一点,吵输了就很难受了。
其实在这些小纠纷中我们只要掌握一些法律小常识就能很好的反驳对方,同时当你拿出这些法律常识也能卸掉对方的底气,有时候问题就立刻解决了,反而不用费劲吵架。
今天就为大家总结几条实用的法律小知识,如果您有各种疑难小问题,欢迎随时提问哦!
无论我们是借钱的人还是出借的人,一定要在借款合同中明确写出利息金额,不写视为不用支付利息;具体的利息数额超过银行贷款利息4倍就不受法律保护了,所以不要认为合同中注明高昂的利息就有效。
1、现在有很多人为了给孩子、父母准备住房会提前购买房屋,一直闲置,物业在收取物业费时,我们是不能以未居住做理由拒绝缴纳物业费的。



2、路不拾遗一直都是我国的优良传统,所以在我国捡到他人物品一定好积极寻找失主,不能先行占有,实在找不到失主,所谓“遗失物”应该是要归还国家的。

3、账户突巨额存款是我们好多人美好的愿望,但是真的要是发生来无论是银行账户突然多出来的钱,还是ATM机多吐的钱千万不要占为己有,这是可以判盗窃或者侵占罪的,毕竟已经有了先例。



4、餐厅、酒店、ktv“谢绝自带酒水”这类规定无效,至于酒吧???律师暂时还没想明白这件事!

5、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的形式变化转化为共同财产(你的还是你的),当然在共同生活中自愿花费可就不能往回要了。
以上是几条简单的小知识,欢迎大家评论区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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