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大男生造黄谣事件,体现了法律不外乎人情,受害者删帖和 ...

发表于 2023-4-19 15:04:31 | [复制链接] |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苏大男生造黄谣事件,体现了法律不外乎人情,受害者删帖和 ...

苏州大学男生P图造黄谣事件,经历跌宕起伏,如今好像应该迎来了结局,又好像应该还没有迎来结局。


苏州大学一学生赵某某多次将高中女同学、好友发在朋友圈的相片进行恶意P图,并发到色情网站,其中一名受害者,在去年5月从他人口中得知情况并报警,最终在去年12月通过与其他受害者核对共同好友的方式缩小范围,锁定罪魁恶首是赵某某。


今年1月5日,受害者与赵某某当面对质,赵某某承认P图的事实,但并没有一丝歉意,对话全部过程被受害者录音,受害者再次报警。
今年2月,受害者去派出所做笔录时,警方表示赵某某承认发帖20余篇,但由于被其删除,无法得知内容,直到3月9日,受害者接到派出所打来的电话,赵某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判定行政拘留10天,定于本年度暑期期间执行。


目前,赵某某的违法行为属实,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苏州大学已经将其开除学籍。而受害者考虑到影响问题,已经删除所发的帖,并决定不采取自诉。
造谣是违法行为,P图造黄谣严格来说,已经构成侮辱罪,刑法规定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却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定行政拘留10天,那是不是意味着该事件根本不存在造谣和侮辱罪?
虽然该事件闹得沸沸扬扬,但并没有一条警方的通报,不过警方既然已经为该事件定性,那就证明警方手里的证据,只能证明赵某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并不能证明其他违法行为或者罪行。
这或许就是受害者删帖和不自诉的原因,因为连警方都无法证明赵某某有其他违法行为或者罪行,那受害者一个普通人更加没办法起诉成功。
还有一点更值得赞赏,那就警方这一次执法充满人性化,警方考虑到赵某某是一名大学生,为了不耽误赵某某的学习,把拘留定在暑假执行,可谓法律不外乎人情,这一举动就体现得淋漓尽致。
但如今赵某某已经被开除学籍,不用再学习了,拘留也应该可以立即执行,无需等到暑假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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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就是根本没造谣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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