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年最新成都市各区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贴汇编

发表于 2022-9-23 09:14:57 | [复制链接] |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22年最新成都市各区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贴汇编

高企是高新技术企业的简称。国家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为了扶持和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对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的企业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进行认定,并给予高新技术企业称号、财政补贴和利润所得税税收优惠等。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带来成都市各区县的最新奖补金额。那么如果你想要代理申报的话,可以随时联系卧涛科技小编咨询合作。



高企代理认定

成都市有5个市、12个区和3个县。成都市辖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青白江、新都、温江、双流、郫都、新津12个区,简阳、都江堰、彭州、邛崃、崇州5个县级市,金堂、大邑、蒲江3个县。今天小编为您带来成都市高企奖补政策,小编尽力收集所有四川的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及其他惠企政策,点个关注不迷路。
天府新区15万元-
高新区5万元5万元
锦江区10万元5万元
青羊区20万元10万元
金牛区15万元5万元
武侯区20万元-
成华区15万元-
龙泉驿区10万元5万元
青白江区15万元5万元
新都区15万元5万元
温江区20万元5万元
双流区20万元10万元
郫都区15万元10万元
简阳市20万元5万元
都江堰市15万元5万元
彭州市10万元10万元
邛崃市10万元-
崇州市15万元5万元
金堂县20万元10万元
新津区20万元5万元
大邑县10万元-
蒲江县10万元5万元
1、成都市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

第三点第三条
对首次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市和区(市)县原则上对每个企业给予30万元的奖补,其中市本级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补;对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市和区(市)县原则上对每个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补,其中市本级给予5万元奖补。
文件依据:关于《成都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2、成都都江堰市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

第八章第十六条
对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扶持;凡新获得国家、四川省、成都市企业技术中心、行业工程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扶持。
文件依据:《促进四川都江堰经济开发区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第八章第十六条
一、成都市都江堰市高企申报时间
2022年办理两批,请相关企业安排好时间和工作进度,过时不再受理申报。(企业当年只能申报一次。)
第一批:
5月16日—6月16日  受理企业申报。申报企业登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申请资料,提交后待省高企办在网上审核通过,方可从网上生成PDF文件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并签字、盖章。若审核未通过,可根据未通过原因作相应资料修改、补充和完善,再次网上提交申请材料。请各申报企业向所在市(州)科技主管部门递交纸质申报材料,市(州)科技主管部门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将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资料统一报送至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14日17:00之前,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6月16日17:00之前。6月17日—8月30日 专家评审,省高企认定管理小组会审,公示、报备案。
第二批:
8月1日—9月15日  受理网上申请和纸质材料申报,操作流程同第一批。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13日17:00之前,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15日17:00之前。9月16日—11月30日 专家评审,省高企认定管理小组会审,公示、报备案。
二、成都市都江堰市高企申报材料要求
(一)成都市都江堰市申请高企申请
请按《网络申报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版》由专人操作网上申报,并管理好账号和密码。申报材料请严格按批次时间提交至所在市(州)科技主管部门,各类材料一式1份,专项审计报告须为原件。企业认定高企可以选择告知承诺方式或非告知承诺方式申请。
申请方式一:告知承诺方式
企业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企业参照《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申请方式二:非告知承诺方式
企业选择非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企业应当按规定提供有关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申报材料不退还,企业注意留底。所有资质、证明、证书等交材料时带原件,待查验后退回。申报材料要求双面打印、复印,清晰可辨,简装尽量做成一本。书脊打印或标示企业名称,禁用活页夹、塑料封皮。
注意:企业所有申报材料应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核实提供虚假材料的,自动丧失申报资格,并纳入诚信黑名单。
(二)成都市都江堰市申请高企认定应提交的书面材料
1.《高企认定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6.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对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高企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三)成都市都江堰市申请高企更名应提交的书面材料
1.高企名称变更申请书(系统打印、法人签字、企业盖公章);
2.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及其他名称变更证明文件;
3.企业更名前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原高企证书复印件;
5.企业名称变更当年的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包括名称变更前后企业职工总数科技人员数及其所占比例);
6.企业拥有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包括申报高企时所列知识产权及其他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7.企业名称发生变更起所有年度研发项目情况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附件2);
8.经具有资质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名称发生变更起所有年度财务审计报表(含会计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
9.经具有资质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名称发生变更起所有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10.企业名称发生变更起所有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三、成都市都江堰市申请高企注意事项
(一)请申报企业分管负责人牵头,由主管企业科技、财务、行政管理及网络操作人员组成工作小组,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和培训材料,认真、实事求是编写申报材料,以及完成注册、在线填报、上传附件资料等工作。
(二)各市(州)科技局负责组织培训,并将培训通知、宣传稿件等资料反馈至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三)各市(州)科技局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汇总,按时报送至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四、成都市都江堰市申请高企监督管理
四川省高企认定管理小组办公室将联合科技厅、财政厅和四川省税务局,采取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的方式,对已认定的高企进行监督检查,若发现有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将取消其高企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3、成都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

对上年度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上年度重新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
4、成都邛崃市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

对上年度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
5、成都崇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

对上年度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15万元一次性补助;对上年度重新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
6、成都简阳市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

对上年度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上年度重新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
7、成都市武侯区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

第五条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给予 20 万元补助。 对通过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给予 20 万元一次性补助。
文件依据:《成都市武侯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暨科技创新若干政策》
8、成都市成都成华区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

第五条 支持企业上台阶。经成都市首次认定的新经济种子企业、准独角兽、独角兽或行业领军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经省科技厅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再次认定的给予5万元奖励。
文件依据:成都市成华区支持新经济发展政策措施
9、成都双流区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

(十七)支持培育科技型企业(通知类)
1.支持标准
对首次认定通过和新引进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20 万元补助,对3年后重新认定通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10 万元补助。
2.申报条件
(1)申报年度内认定和从四川省外新引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申报年度内复审通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高新技术企业应同时完成科技部门火炬报统及核准。
3.申报材料
(1)《双流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申报表》;
(2)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交盖鲜章复印件,核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扫描件盖单位公章(验原件);
(4)申报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火炬报统证明材料,即《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
(5)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八)支持加大研发投入(申报类)
1.支持标准
对企业年度研发投入,高新技术企业按研发投入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助,其他企业按研发投入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
2.申报条件
(1)企业注册地在双流区且截至项目申报时企业注册一年以上;
(2)高新技术企业应同时完成科技部门火炬报统及核准;
(3)规模以上企业应同时完成统计部门研发报统及核准。
3.申报材料
(1)《双流区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申报表》;
(2)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交盖鲜章复印件,核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扫描件并盖单位公章(仅限高新技术企业提供);
(4)由政策组织申报部门确定的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出具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原件或扫描件盖单位公章;
(5)申报政策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火炬报统证明材料,即《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或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报统证明材料复印件,即《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包括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同时为高新技术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的提供火炬报统证明材料);
(6)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文件依据:《成都市双流区〈关于支持电子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实施细则》
10、成都郫都区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

第二章第五条
对上年度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15万元一次性补助;对上年度重新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补助。
1.申报条件 上年度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
2.资助标准
(1)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15万元一次性补贴;
(2)对非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贴。
3.申报资料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申请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
(3)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文件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申报时间 每年度集中申报
文件依据:《强化科技创新支撑 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 助推郫都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11、成都温江区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

第二章第七条 支持标准
(一)首次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市和区(市)县原则上对每个企业给予30万元的奖补,其中市本级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补。
(二)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市和区(市)县原则上对每个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补,其中市本级给予5万元奖补。
第三章 申请程序
第九条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的基本程序:
(一)市科技局每年发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申报指南,并在市科技局门户网站上公开。
(二)申请单位登录“成都市科学技术局”(http://cdst.chengdu.gov.cn)进入《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进行身份注册,经审核后获得资助申报资格。
(三)获得申报资格的单位在《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上按要求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 成都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申报书;
2. 附件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3)企业已报送的《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报表》和《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还需提供研发准备金制度建立情况及证明材料、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情况及证明材料、近三年研发投入情况及证明材料;
(4)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
(5)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四)申请单位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后,提交所在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初审;所在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上报市科技局。
(五)市科技局受理资助申报后,审核并进行社会公示;对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市科技局报市财政局,按照《成都市市级财政科技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成财制〔2019〕2号)及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办理。
(六)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奖补的经费拨付。
文件依据:成都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管理办法
12、成都锦江区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

对上一年度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市、区给予每家企业30万元奖补,其中区级一次性奖补15万元;非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区给予最高10万元奖补,其中区级按上年度区级实际经济贡献的100%,给予最高5万元奖补。对新迁入本区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资助。
文件依据:《成都市锦江区关于构建“1+3+3”产业体系的产业扶持政策》
13、成都青羊区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

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文件依据:关于申报《青羊区促进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支持政策》相关条款的通知
14、成都金牛区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

第45页第9条
对新认定的 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15 万元奖补;再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给予 5 万元奖补。
文件依据:金牛区着力“招大引强、招优引专”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15、成都龙泉驿区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

第四大点第三十三条:
对每新增1家经认定的有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2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每新增1 家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文件依据: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发布!
一、奖补对象
本次奖补对象为2020年申报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项目并予以立项的865家企业(详见立项公告)。
二、办理流程
1. 短信通知: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将于2月22日前发送短信通知至各立项单位项目负责人。
2. 下载证明:各立项单位按照短信通知链接地址确认银行账号等信息后下载收款证明。
3. 递交材料:各立项单位递交项目申报书及附件(加盖推荐单位和单位公章,一式一份)和纸质收款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专用章)至市政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文件依据:转发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拨付2021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奖补项目资金有关事宜的通知
16、成都青白江区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

对上年度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15万元一次性补助;对上年度重新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
17、成都新都区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

一、奖补对象及标准
1. 对2020年首次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市本级给予15万元奖补。
2. 对2020年重新认定通过且建立了研发准备金制度、设立了研发机构、研发投入持续增长的高新技术企业,市本级给予5万元奖补。
二、奖补条件
(一)奖补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且纳税关系在我市的企业;
2. 按要求完成科技部门火炬报统及核准;
3. 企业自认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12个月内提出补助申请。
(二)根据市级科技财政资金安排,按照企业申报提交先后顺序逐步解决。
三、申报材料
1. 成都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申报书;
2. 附件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3)企业已报送的《2020年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报表》和《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还需提供研发准备金制度建立情况及证明材料、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情况及证明材料,近三年税表(需能体现研发投入);
(4)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
(5)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四、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通过“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实行全程网上申报。
1. 申报身份获取。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进行身份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单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
2. 网上填报。项目负责人登录申报系统,根据指南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附件1),上传申报书所要求的附件材料(附件材料中“盖章签字页”统一要求如下:申报书“封面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承诺书页(申报单位)”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承诺书页(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申报审查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推荐单位暂不盖章;以上页面盖(签)章后均扫描为pdf并上传至附件“盖章签字页”栏),提交成功后,再由所在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后提交。
3. 区(市)县推荐。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拟补助企业名单、补助额度等进行初审,完成网上推荐;同时将推荐函和《区(市)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项目汇总表》(附件2)报送市科技局。
4. 市级审核。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以下简称“市科技局窗口”)完成网上审查,市科技局对各区(市)县推荐名单进行审核。
5. 材料报送。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待申报项目立项公告后,我局再另行通知立项项目报送纸件,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文件依据:新都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18、成都新津区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

对上年度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上年度重新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
19、成都金堂县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

20、成都大邑县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

对上年度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
21、成都蒲江县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

对上年度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上年度重新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
22、成都天府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资助。
文件依据:四川天府新区科技创新和人才服务局关于开展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成都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管理办法>的通知》(成科字〔2020〕23号文)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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