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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产权属性即其企业所有制类型,主要根据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判断:
1、国有企业
1.1 中央国有企业: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属于国务院国资委、中央国家机关或者中央国有企/事业单位;
1.2 地方国有企业: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属于地方各级国资委、地方各级政府/部门或者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
2、民营企业:是非公有制企业,例如个体企业、私营企业等,特点是没有国有资本,非国家控股;
3、外资企业
3.1 中外合资企业:由外国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与中国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按法律规定共同投资设立、共同经营,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各方出资折算成一定的出资比例,外国合营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
3.2 外商独资企业:指外国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可以是一个外国投资者独资,也可以是若干外国投资者合资);
4、集体企业:指以生产资料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为基础,实行共同劳动,在分配形式上以按劳分配为主(部分企业实行按劳分配和按资分配相结合)的集体经济组织。ps:集体企业是历史产物,目前已改制成股份合作制、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等;
5、公众企业:特点是无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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