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 万存款被银行职员私自转走,储户被判担责八成,二审 ...

发表于 2023-1-12 16:06:20 | [复制链接] |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1200 万存款被银行职员私自转走,储户被判担责八成,二审 ...

2023年1月10日,“1200万存款被银行职员私自转走,储户被判担责八成”当事人的儿子王先生告诉九派新闻,其母丁女士起诉山西清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徐农商行)一案有了新进展:他们等到了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二审判决书。图|受访者提供
王先生表示对这个结果很不满意,将会提出申诉。
判决书显示,针对丁女士对自身财产是否尽到安全保管的注意义务,应否承担过错责任的争议,山西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般情况下,存款人办理个人储蓄业务前,对个人账户资产情况应当知晓,否则无法办理后续的个人储蓄业务。而丁女士长期将身份证等交给他人,对应当预见可能发生的不法侵害,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未对自身财产尽到安全保管的基本注意义务,应对自身的财产损失承担主要过错责任,一审判决其对存款损失承担80%的责任,并不不当。


二审判决书。图|受访者提供
针对清徐农商行对储户存款是否尽到审慎注意义务,应否承担过错责任的争议,山西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清徐农商行对涉案的大额款项当天或次日存、取,未尽到保障存款人资金安全的审慎注意义务,故对丁女士的案涉存款损失应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原审判决清徐农商行承担20%的责任,也并无不当。
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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