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租房、共有产权房和人才房

发表于 2023-1-25 08:59:27 | [复制链接] |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深圳市公租房、共有产权房和人才房

因为深圳市的安居房已经取消了,所以目前深圳市主要有3种保障性住房:公租房、共有产权房和人才房。其中公租房和共有产权房都是需要排队轮候申请的,而人才房是直接申请并进行公证抽号。
一、保障对象
公租房共有产权房人才房
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户籍居民和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一线职工等。符合条件的户籍居民供应。面向人才配售。

二、申请条件
公租房共有产权房人才房
深户、在深缴纳社保满3年、无自有住房、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未正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等;深户、在深缴纳社保满5年、无自有住房、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等。全日制本科或者领军人才、深户、在深缴纳社保满3年、无自有住房、未正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等;

三、租金和售价标准
公租房共有产权房人才房
按照市场参考租金的30%左右确定。按照土地出让时市场参考价格的50%左右确定按照土地出让时市场参考价格的60%左右确定

四、住房和产权管理
公租房共有产权房人才房
承租个人和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住房,不得有擅自转租、互换、改建住房等违法违规行为。共有产权住房实行产权按份共有,共有产权住房实行产权封闭流转。
不得擅自出借出租住房。
签订买卖合同满10年的,可按照届时安居型商品房取得完全产权的相关政策规定,申请取得住房完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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