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赘婿》看法律的源起

发表于 2022-12-10 08:39:49 | [复制链接] |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由《赘婿》看法律的源起

由《赘婿》看法律的源起
人与人之间最本质的真理,只在于以下两点:
一、人与人之间互相能够利用。
二、人与人之间互相存在威慑。
(摘自《赘婿》,愤怒的香蕉)
  一直在追蕉兄《赘婿》一文,每读到精彩之处均不禁扼腕掩卷、联翩浮想。正如寇老西儿所言:“掩卷频秋望,无人共展眉” ……呵呵。本人小律师一枚,文以足言,术有专攻。今借蕉兄文中一句,与各位探讨法律的源起……
  据说人是由猿猴演变而来,当时天地不仁、霜刀雨剑,原始智人走出非洲。作为一个已发展出人类智慧的个体,你无比自由,广阔丛林任君驰骋……哈哈,但因没有安全保障,你并无法摆脱恐惧。原始自然规则,比得就是谁的拳头更大。
于是,基于人类的客观属性,追求更加美好生活的主观愿望,你陷入了深深的思索后给出了自己的答案,就是人需要抱团,抱团取暖,共同对抗天地不仁。然后付诸实践,与他人做出约定,共同采集、共同狩猎,制定出分配的原则,不偷不抢,交出自己的一部分自由换取稳定。
现在原则有了,为了维持这个原则妥善实施,就需要制定因违背共同约定而采取的、具有强制力的罚则。而这个罚则,需要有具体的人实施,原始的公权力就出现了。但是,仍有许多并不可归责于具体人的、无法解释的、公权力无法排除的伤害发生,原始崇拜随之产生,雷公、电母、太阳神、元始天尊……哈哈,最后发展成了宗教。
那么,回归主题,法律是怎么来的?首先,人与人之间互相能够利用,互帮互助、聚沙成塔,结成部落、氏族。同时,人与人之间互相存在威慑,通过经验总结出各种风俗、基础道德,为人类的行为划出一道道不可逾越的边界。为了威慑力能够有效实施,出现了监督、执法、惩戒,原始的法律产生了。
但是,自然规则永恒不变,“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人性本质亦永恒不变,“趋利避害,弱肉强食”。这就决定了这世界上没有永恒的社会规则。总会有些聪明人可以利用人性的本质,聚拢起足够的力量,代天行权,宣布自己是天子或是上帝派往人间的使者,制定自己的规则,建立国家。当这个国家制定的规则失衡、脱离了基本的适用范围,把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拉大到帝王与畜生的尺度时,一切看起来都天经地义的风俗、道德就随风而逝、荡然无存,战争随之爆发。
治乱兴衰、朝代更替,时代的强者赢得战争,重新整理分配规则,制定律法,再次进入轮回……。那么,法律究竟是什么?我们为什么需要法律?可以抛开法律来谈公平正义吗?如果你是个拥有大智慧的人,你能打造出来一个公平正义的世界吗?以后我们也许会讨论到这些问题,讨论这些也许永远没有明确答案的问题……
长袜子皮皮(202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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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法律,一直认为现国内法理有将法律定义为阶级统治工具是很狭隘的。为抱团取暖主动将一部分权力交给集体从而产生公权力,这个公权力是法律与政府诞生的基础,法律的本质是公权力疏导内部矛盾的行为规范。拿基础的举例,杀人偿命是最基本的认知规范,但受个人身体素质影响,不是每个人都有复仇的能力,在此基础上为维护公平和秩序所有人交出偿命报复权由公权力代为执行。基础的国家是人的集体,法律是集体意识需求的具现,法理是人愿意放弃部分私权来构建公权力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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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说的对的,我总感觉什么都用阶级分析不大合理,我个人总觉得法律是一种工具,调整平衡的工具,呵呵,可能片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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