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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赘婿》看法律的源起
人与人之间最本质的真理,只在于以下两点:
一、人与人之间互相能够利用。
二、人与人之间互相存在威慑。
(摘自《赘婿》,愤怒的香蕉)
一直在追蕉兄《赘婿》一文,每读到精彩之处均不禁扼腕掩卷、联翩浮想。正如寇老西儿所言:“掩卷频秋望,无人共展眉” ……呵呵。本人小律师一枚,文以足言,术有专攻。今借蕉兄文中一句,与各位探讨法律的源起……
据说人是由猿猴演变而来,当时天地不仁、霜刀雨剑,原始智人走出非洲。作为一个已发展出人类智慧的个体,你无比自由,广阔丛林任君驰骋……哈哈,但因没有安全保障,你并无法摆脱恐惧。原始自然规则,比得就是谁的拳头更大。
于是,基于人类的客观属性,追求更加美好生活的主观愿望,你陷入了深深的思索后给出了自己的答案,就是人需要抱团,抱团取暖,共同对抗天地不仁。然后付诸实践,与他人做出约定,共同采集、共同狩猎,制定出分配的原则,不偷不抢,交出自己的一部分自由换取稳定。
现在原则有了,为了维持这个原则妥善实施,就需要制定因违背共同约定而采取的、具有强制力的罚则。而这个罚则,需要有具体的人实施,原始的公权力就出现了。但是,仍有许多并不可归责于具体人的、无法解释的、公权力无法排除的伤害发生,原始崇拜随之产生,雷公、电母、太阳神、元始天尊……哈哈,最后发展成了宗教。
那么,回归主题,法律是怎么来的?首先,人与人之间互相能够利用,互帮互助、聚沙成塔,结成部落、氏族。同时,人与人之间互相存在威慑,通过经验总结出各种风俗、基础道德,为人类的行为划出一道道不可逾越的边界。为了威慑力能够有效实施,出现了监督、执法、惩戒,原始的法律产生了。
但是,自然规则永恒不变,“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人性本质亦永恒不变,“趋利避害,弱肉强食”。这就决定了这世界上没有永恒的社会规则。总会有些聪明人可以利用人性的本质,聚拢起足够的力量,代天行权,宣布自己是天子或是上帝派往人间的使者,制定自己的规则,建立国家。当这个国家制定的规则失衡、脱离了基本的适用范围,把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拉大到帝王与畜生的尺度时,一切看起来都天经地义的风俗、道德就随风而逝、荡然无存,战争随之爆发。
治乱兴衰、朝代更替,时代的强者赢得战争,重新整理分配规则,制定律法,再次进入轮回……。那么,法律究竟是什么?我们为什么需要法律?可以抛开法律来谈公平正义吗?如果你是个拥有大智慧的人,你能打造出来一个公平正义的世界吗?以后我们也许会讨论到这些问题,讨论这些也许永远没有明确答案的问题……
长袜子皮皮(2022.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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