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力:2022年11月知识产权热点、典型案例、法规、政策 ...

发表于 2022-12-5 10:57:38 | [复制链接] |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硕力:2022年11月知识产权热点、典型案例、法规、政策 ...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深入实施〈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进计划》,明确了2022—2025年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提出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技术供给和资源投入等要求。


行业热点
一、企业认定高企有什么好处?怎样在专利上拿高分?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从“专利”(30分,包括“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分)、“企业成长性”(20分)方面进行评价,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为符合认定要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认定高企时,需要注意这些方面:1、发明专利是关键;2、专利数量更重要;3、专利匹配度不可忽视。同时还需要注意,要获得并保持专利,还需要在专利有效期内向知识产权局缴纳年费,避免因忘缴或漏缴而导致专利失效,给自身发展造成损失。
来源:2023年高企项目申报,专利先行!
公众号:知产信息讲堂

二、“小巨人”企业科创能力非常突出,鼓励创新
近日,智慧芽创新研究中心发布的《2022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科创能力报告》(下称报告)显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科创实力强劲。从技术和专利维度来看,全国专精特新“小巨人”呈现了“少而精”的特点。
报告显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技术规模上的典型画像为累计申请104件专利、手握15件发明专利。科创板上市企业中“小巨人”占比最高,达48.8%。从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来看,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领域“小巨人”企业的技术规模最接近上市公司水平,达到八成以上。从区域维度来看,江苏、北京、上海的“小巨人”企业科创能力表现突出,其平均有效发明专利量近2倍于全国平均水平。
来源:专精特新“小巨人” 创新实力强劲
http://www.iprchn.com/cipnews/news_content.aspx?newsId=136490

三、 专利审查指南修改,新审查指南会不会审查非正常专利申请呢?
新专利法配套的细则尚未实施,非正常专利申请的的排查目前仍然属于在原专利法流程之外的,既不属于初审,也不属于实审。去年国知局发布的《关于施行修改后专利法相关问题解答》。国知局已经在该文中明确,要依照“专利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对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和复审程序中的专利申请进行审查”。那么,修改中的专利审查指南就一定会对诚实信用原则的有关审查进行规定,以使得专利审查员的审查行为有所依据才是。
如果非正常专利申请以后真的纳入初审、实审范围,可能也有好处:那起码审查员可以正常发审查意见,申请人也可以正常陈述意见;最后可以肉眼可见地要么视为撤回,要么驳回。根据征求意见稿反复出现的内容,基本可以确定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的内容至少是:申请专利过程中,编造、伪造、抄袭、拼凑或者其他不正当行为属于违反专利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行为。所述编造、伪造、抄袭、拼凑或者其他不正当行为在前文中已经阐述,与现行认定的部分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相对应。
来源:审查非正常专利申请,或将写入新的专利法实施细则和专利审查指南
公众号:百科君的IP杂谈

四、互联网成为侵权“重灾区”,该如何保护知识产权?
近年来,伴随短视频业态的蓬勃发展,大量未经许可剪辑影视剧的“剪刀手”“搬运工”层出不穷,一些短视频平台已成互联网领域侵权新兴的“高发地”,热门影视中作品更是被侵权的“重灾区”。为解决这一社会痼疾,我国持续增强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的保护合力,不断提高侵权成本与判罚力度,通过织密知识产权法治保护网,护航我国经济创新发展。
为此,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专家库成员王艳芳认为,对比全球音乐版权正版化过程,短视频侵权赔偿不是过高了,而是还不够。据了解,该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办、陕西省法学会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法学研究会协办,与会专家对短视频平台的侵权治理与知识产权保护进行了深入探讨。
来源:提高侵权成本,夯实知识产权法治保护
http://www.iprchn.com/cipnews/news_content.aspx?newsId=136532

经典案例
五、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第一批典型案例评选工作展开,上海有3个案例成功入选经典案例
近期,首批25个成效较为突出的案例公布。上海共3个案例入选,分别是: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先行先试创新突破 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一体化;上海市开展国际贸易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服务;上海市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
据悉,此次评选的典型案例是在地方推荐基础上,经国家知识产权部国际联席会议综合评定产生。入选案例体现了各地在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因地制宜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中的新举措、新做法,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可复制推广性。
来源:上海3个案例入选全国首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典型案例
https://sipa.sh.gov.cn/gzdt/20221102/32def4b434e5415fb8440a326bdcf35e.html

六、宝一岛眼镜侵权“宝岛眼镜”,该如何保护知识产权?
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晶华宝岛(北京)眼镜有限公司起诉广州海珠区宝一岛眼镜店商标侵权案作出二审判决,认定宝一岛眼镜店在其招牌及配镜单等处使用“宝岛眼镜”等字样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须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维持了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
市场主体在经营中应充分认识知识产权内蕴的价值,通过树立自身品牌增值增收,而妄想“耍小聪明”钻法律空子规避法律制裁,最终只会聪明反被聪明误。该案中,被告虽然设立了新的商事主体并更换了新的招牌,但其当下的经营行为仍然会造成公众混淆,构成新的侵权情节,权利人当然可再次主张权利。
来源:商标侵权案中如何界定重复诉讼?看看“宝岛眼镜”案
http://www.iprchn.com/cipnews/news_content.aspx?newsId=136425

七、“拉菲庄园”与“拉菲”有何关系?答案是除了名字,毫无关联,“拉菲”索赔千万元!
2022年11月3日,最高法院开庭审理上诉人南京金色希望酒业有限公司、南京拉菲庄园酒业有限公司、南京华夏葡萄酿酒有限公司、深圳市骏腾酒业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CHATEAU LAFITE ROTHSCHILD)与原审被告上海昊建实业有限公司、杭州佩伦贸易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法院认为,金色希望公司、拉菲庄园公司、华夏公司实施的侵权行为规模巨大,侵权情节严重,侵权人主观故意明显,对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的损害极大,法院确定以拉菲庄园公司、华夏公司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作为计算惩罚性赔偿数额的基数,适用两倍惩罚性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并未当庭宣判,二审判决走向如何,我们拭目以待。
来源:拉菲诉拉菲庄园案判赔7900万|判决书
公众号:知产库

八、一次性穿刺架是临床中必不可少的医疗器械,两家厂商却因该产品屡次对簿公堂,结果如何?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法院)对经方精密医疗(深圳)有限公司(下称经方公司)诉苏州市立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立普公司)等两起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件作出裁定,鉴于经方公司据以发起诉讼的相关专利被宣告无效,对经方公司的起诉予以驳回,一审法院此前作出的立普公司构成侵权的一审判决也予以撤销。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之间发生知识产权摩擦是非常常见之事。在这个过程中,有两点事项需要特别注意:首先,企业据以发起维权诉讼的相关专利必须拥有足够稳定的权利基础,经得起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考验,这就要求相关从业者围绕技术研发、专利申请书撰写质量等方面下功夫,以期获得足够稳定的授权专利;其次,在最终结果出来之前,企业对诉讼进展进行披露时,必须客观和全面,不能只披露有利于自己的信息,而任意夸大被诉侵权行为,否则可能会承担商业诋毁等法律责任。
来源:穿刺架“穿出”专利之争
http://www.iprchn.com/cipnews/news_content.aspx?newsId=136544

法规动态
九、什么样的外观设计专利会被判定为侵权?
外观设计专利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在侵权判定方面有所差异。从业人员在面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时可能会有些无所适从,或者潜意识中以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侵权判定的思维来进行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判定。三类专利有众多不同点的原因在于其本质不同,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是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而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是新的技术方案,可见,前者本质侧重于人视觉上的主观审美,而后者侧重于应用自然原理的客观技术方案。
根据上述原则,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时应当对授权外观设计专利、被诉侵权设计可视部分的全部设计特征进行分析比对,对能够影响产品外观设计整体视觉效果的所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后作出判断。在专利侵权判定实务中,从业者须深入理解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规则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侵权判定规则的整体原则和精神,牢记二者之间的区别,才能正确运用各自的规则做好专利侵权判定工作。
来源:如何正确判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
http://www.iprchn.com/cipnews/news_content.aspx?newsId=136432

十、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深入实施〈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进计划》,快来看看里面都有哪些内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深入实施〈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进计划》(以下简称《推进计划》),明确了2022—2025年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面向新时代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一系列新目标、新思路、新举措,受到国内外高度关注。
《推进计划》共包括六个方面114条具体措施。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会同各有关部门单位,稳步推动《推进计划》落地落实、取得成效,确保到2025年如期高质量完成《意见》全部任务目标,切实支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来源:六方面114条措施!《深入实施〈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进计划》印发
公众号:国家知识产权局

十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快来一起看看新规内容吧!
商标代理监督管理,如今有了新规。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下称《规定》)。《规定》共5章43条,对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商标代理行为规范、商标代理监管及商标代理违法行为的处理等作出明确规定。《规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商标代理行为,要求商标代理机构建立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和业务档案制度,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
在商标代理监管方面,《规定》明确,要建立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代理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健全市场监管部门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查处情况通报、业务指导等协同配合机制。此外,《规定》通过16条内容详细规定了商标代理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条数占到《规定》全部内容的三成以上,让市场主体清楚明了什么行为不可为,违反之后有何后果。
来源:重磅!商标代理监管新规发布
https://sipa.sh.gov.cn/ywzx/20221104/f390242f575c4a09873157f0671f119e.html

十二、科技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的通知中都提到哪些内容?
近日,科技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的通知提到:提升高新技术企业核心竞争力,鼓励园区加大新产品新技术应用推广力度。支持区内企业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创新能力。引导区内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优化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加强商标品牌建设,增强行业国际话语权。
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与保护。支持区内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推行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挖掘存量专利价值。引导园区加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协同联动,大力培养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人才,建立健全海外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强化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及服务。
来源:科技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的通知
https://www.most.gov.cn/xxgk/xinxifenlei/fdzdgknr/fgzc/gfxwj/gfxwj2022/202211/t20221109_183360.html

百宝箱
十三、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农业科技领域项目申报指南,一起来看看吧!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上海市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十四五”规划》战略部署,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农业科技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该指南从征集范围、申报要求、申报方式、评审方式、立项公示等方面,详细阐述了农业科技领域项目申报的具体步骤与细节,不仅能鼓励广大企业、农业科学领域人员积极投身于创新之中,更能很好的保护知识产权。
来源:关于发布上海市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农业科技领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stcsm.sh.gov.cn/zwgk/kyjhxm/xmsb/20221104/f3a65a35938a438d87663feac2cdc122.html

十四、技术商业化验证工具包是什么?该如何应用?
技术商业化验证工具包:从专利思维谈起。专利思维,应是商业化视角下的专利思维。对于高校科研团队而言,最有力的一个抓手就是强有力的专利包,这是科学家的产品。但现实中,教授有大把专利,却依旧难以实现商业化,其原因在于,从立项到专利申请前,没有确立以成果转化为导向的、商业化视角下的专利思维。
打造技术商业化验证工具包,要坚持问题导向。技术商业化验证工具包可以有多种应用场景。从应用侧重点来看,可以分为专利申请前评估与概念验证两种场景:关于这一点,IPTTO技术转移平台曾做过分析,本文直接引用,即“无论是专利申请前商业前景评估、还是目前已成为顶流话题的技术商业化概念验证,都属于对于创新成果的商业化验证,都可以用到技术商业化验证工具包。”
来源:技术商业化验证工具包:从专利思维谈起
http://www.iprchn.com/cipnews/news_content.aspx?newsId=136467

十五、企业需要掌握侵权判断原则,尽量避免纠纷,加强专利保护意识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发明专利申请量逐年稳步增长,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专利制度对于技术研发和市场竞争的重要意义,市场竞争各方专利布局以及由此引发的专利侵权纠纷往往会成为影响市场占有率的关键因素。对于已经获得专利授权的市场主体而言,其可能会面临专利权利被他人侵犯的问题,当专利权人指控侵权人实施了涉嫌侵犯专利权行为之时,被控侵权人可能会选择针对涉案专利提起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作为应对手段,可以说,专利侵权诉讼案件往往伴随着无效宣告请求。
企业要善于利用专利制度保护自身合法权利,对于创新技术应该及时申请专利以避免技术信息遭到抄袭。同时,企业在进行技术研发时,必须对相关的技术进行充分检索,不仅能够帮助避免侵权,还有利于基于现有技术进行创新。总之,注重技术研发、提升创造能力才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足的根本。
来源:合理化解纠纷 强化专利布局
http://www.iprchn.com/cipnews/news_content.aspx?newsId=136505

十六、字体字库、图片著作权侵权是如何判定的?该怎么合理规避这些风险呢?
企业在日常商业行为中,为了使宣传内容的呈现更具美观和设计感,通常都会挑选各类美观的艺术字体和各类图片,对其中的商品图、视频进行修饰。但实践中,不少企业因为缺乏系统的字体、图片使用规则与风险管控规范,或是有相应的规范,却落实不到位,招致权利人投诉,甚至是高额索赔。11月11日,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联合北京市专利代理师协会,举办“接诉即办知识产权热点问题讲解小课堂”系列活动,针对市民和创新主体关注的知识产权问题进行讲解。
权利人可以按照自己的经济损失、被告获利、许可费标准或者法定赔偿主张赔偿。实践中,有的企业认为,在没有盈利的情况下使用字体就不算侵权,事实并非如此。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未对非商用的使用行为全部予以免责。原则上,使用字体设计宣传、招聘海报等应当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否则可能涉嫌侵权。企业应当应尽量自行制作或拍摄图片,如果需要使用他人图片,尽可能使用权利人公开声明的免费图片,或从正规渠道取得授权,确保图片著作权权属清晰,避免出现未经授权使用权的情形。
来源:如何规避字体字库、图片著作权侵权风险?这些内容你需要了解
公众号:知产力
了解更多详情可以登录 http://www.shuonee.com/ 或网页搜索“上海硕力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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