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知产|知识产权运营的方式有哪些?

发表于 2022-12-5 12:25:36 | [复制链接] |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企知产|知识产权运营的方式有哪些?

人类文明的进步就在于知识的不断积累,通过知识的积累改造世界,改善人们的生活状态,所以,知识是人类社会最重要的财富,有关于知识保护的法律也应运而生。
现在很多人对知识产权运营的理解停留在简单的转让、许可、注册、申请、保护等直接获得商业价值层面上,实际上,想要将知识产权运营好,需要有长远的眼光,布局于未来,从企业入手,将技术等标准放在知识产权领先的水平上。在此过程中,根据企业本身的特点,维护好自己企业的核心知识产权,其他各种运用都是为此服务,只有进入市场好好运营,才能将企业的知识产权这个无形的财富变成资产,变成占据市场的最具有实力的资本。
本文小企就来介绍一下知识产权运营
什么是知识产权运营?
知识产权的权利内容包括:控制权、使用权、处分权和收益权。基于这样的权利内容特点决定了知识产权是可以通过市场手段、规则来进行运营的。
知识产权运营是指权利人利用知识产权制度,将其智力成果应用于生产经营过程和市场交易活动之中,以获取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的行为。
知识产权运营的目的是为了鼓励知识创新、转化智力成果和由此获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可以运营的知识产权包括:
创造性成果权,如著作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商业秘密等;
经营性标记权,如商标权、商号权、产地标志权、包装装潢等。
知识产权的运营模式
1、知识产权的自行实施
自行实施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通过制造、使用、销售等方式在权利有效期限内自行利用其知识产权以谋取经济利益的行为。
(1)自行实施的基础条件:①市场前景②运营成本③政策环境。
(2)自行实施的最大特点: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垄断地获得高额利益。
2、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
所谓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又叫授权许可,是指权利人将其知识产权中的全部或部分权能授权给他人使用的制度。在实践中,知识产权权利人通过许可使用合同将一项或多项专有权利许可给他人使用,同时收取一定数额使用费,在国际上被称为许可证贸易。
许可使用特征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权利人在保留所有权的基础上让渡其中的使用权;同时也可以把专有权的各个权项进行分离,单独授权使用某项或数项专有权的权能。
3、知识产权的转让
所谓知识产权的转让,是指权利人将其知识产权的专有权利让渡于他人的法律行为。通过该行为,知识产权权利人失去了所有权,受让人成新的知识产权主体。它与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相比存在显著的区别:
(1)客体的区别:知识产权许可使用的客体是知识产权的使用权或者某项权能,而知识产权转让的客体是知识产权的专有权利。
(2)方式的差异:由于智力成果的非物质形态,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在合同生效后即可实施,而转让往往需进行登记才能生效。
(3)后果的差异:转让是所有权转让,即知识产权的主体发生变更;而许可只是被许可的使用权或某项权能让渡给他人或者暂不受权利人控制,一旦许可合同履行完毕,原己让渡的权利则自动回归许可人掌控。
4、知识产权的质押
所谓知识产权的质押,是指以具有财产性和可让与性的知识产权为标的而设定的对债权人的债权予以担保的一项法律制度。
知识产权作为质物,既具有质押的一般共性,又具有不同于其他质押的特殊性。
(1)知识产权作为质押标的物为无形财产。
(2)知识产权作为质押标的物为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3)知识产权质押不能以标的物的转移占有为成立要件。按照法律规定,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目前知识产权运营的问题
1、 存在问题
1、交易运营不够活跃,已有平台利用率低,生存困难,知识产权运营模式和服务产品有待于创新;
2、现有运营平台所设知识产权种类过于综合,不利于同产业市场主体之间交流,不能快速的匹配知识产权;
3、社会资本参与度低,运营资本更多的是由政府出资,知识产权交易缺少资金激活;
4、缺乏细分领域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联盟管理和服务缺乏有效的详细的指导;
5、细分的产业专利池、标准必要专利较少;
6、法律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导致交易积极性不高。
2、 应对策略
1、政府要制定相关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知识产权运营,活跃社会资本,促进知识产权运营投资主体的多元化。目前运营平台和基金大部分由政府出资发起设立,社会资本较少参与。政府利用政策鼓励并支持大企业,特别是已有丰富技术积累的科技型企业投资组建知识产权专业运营机构或成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等,倡导专利基金受惠企业在步入成熟期并具备一定实力后反哺基金,不仅仅是专利基金的投资客户,更应当成为战略合作伙伴或长期投资者,以进一步提升基金的资助与引导能力,从而在专利基金与受惠企业之间形成良性循环,使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到知识产权运营中,使知识产权运营本身也市场化,从而支持更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
2、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已有公共服务平台的职能,为大、中小企业、社会各界提供培训、信息、搭建交易平台、整合行业运营资源等方面的公益性的服务。
3、提高企业自身知识产权质量。知识产权运营与知识产权的自身价值紧密相连,企业要提高自身研发能力,研发出好技术和好产品,提高知识产权的质量,为获得投资机构的青睐打好自身基础。
4、细分产业,按产业种类建立平台。因为同产业同领域的知识产权权利人、研发者、知识产权转化主体、需求方及上下游市场主体更容易沟通和联络,知识产权各要素更容易被激活,有利于加速知识产权交换价值的实现。
5、初期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政策导向功能。支持在某些领域拥有成熟知识产权的企业在其产业领域建立产业联盟或专利池;在初期,对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从平台运营或基金支持等方面予以侧重。
6、简化基金运营流程,让亟待获得融资的中小企业快速的得到所需资金。
7、尽快出台相关的运营管理规定或指导意见,使运营的每个环节都有法可依,尤其是知识产权的评估方面,现在评估没有确定的标准,评估过于随意,社会信任度较低。
8、加大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力度,包含速度、取证及赔偿额等各个环节。否则,侵权人侵权因侵权付出的代价远远小于支付许可费、甚至免受法律处罚,或受到法律处罚时产品市场早已饱和,那么就知识产权需求方宁愿侵权也不会到运营平台上去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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