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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以前因为审查程序简单易授权,成为很多企业申报专利时的首选,虽然比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短,但十年的保护期限,考虑到审查程序简单快速,从产品实施和产权保护的角度来说,不失为一种性价比较高的选择。
近两年,由于逐渐加大的非正常申请打击力度、实用新型审查的趋势以及专利审查提质增效的要求等,很多实用新型收到了法26.3的审查通知书,详情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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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大力发展阶段衍生了现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大量法26.3的审查通知书表明实用新型的审查制度正在转向。
那么,实用新型专利的未来走向会怎么样?还是易授权的专利类型吗?还是不需实质审查吗?申请专利时应该选实用新型还是发明?引入创造性审查以后,实用新型和发明的区别又在哪里呢?答案就在下文。
政策先行
#01
完成并持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和《专利审查指南》的修改(2022年12月底前)
——深入实施《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进计划,国家知识产权局,2022年10月28日发布。
#02
推进实用新型制度改革,引入明显不具备创造性审查。(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专利审查指南》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修改有哪些?
实用新型前景
壹
根据现有政策及相关审查指南可以看出来,相比发明,实用新型依然是易授权的专利类型。
贰
实用新型不需要实质审查程序,引入创造性审查以后,在初步审查阶段审查新颖性和创造性。
叁
实用新型审查引入创造性以后,实用新型和发明的区别在于简易的审查程序和低于发明专利的创造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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