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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离婚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男女双方经人介绍认识后自由恋爱,2013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儿。2021年9月底,两人分居至今。2018年1月至2022年3月,男方多次向女方微信转账,仅2021年就转账18次共42450元。女方以男方家庭暴力、婚外情等为由起诉离婚,男方在庭上也同意离婚。但一审法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离婚请求不予支持。一审法院认为,双方矛盾实际上是沟通较少,今后双方加强沟通交流,矛盾是可以消除的。女方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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