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寻衅滋事罪:合法意而不合上意

发表于 2023-3-31 22:23:19 | [复制链接] |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取消寻衅滋事罪:合法意而不合上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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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开瞎会的不如安排西部去种树,你看现在这个就业情况,只可能从严上升,怎么会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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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罪不可取消,但必须划定框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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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证明事实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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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道自在人心,把整件事前因后果详细地告诉大家,大家心里量一下,事实正义就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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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迹不论心,应该是制定法律的边界吗?[不抬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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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家的公民角度来讲,我没有必要遵守“公意”,我只有必要遵守法律,法律没有禁止的都是我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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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我们要求留下这个罪的原因,因为没有这个罪的限制,坏人会做出很多坏事伤害人民。此外,自由不是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而是你不想干什么就不干什么,然后你不干那些事,也需要承担不干那些事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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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坏人?什么是伤害?我怎么知道我应该想干什么?想不干什么?法律应该给人明确的指引,依靠公意来给人定罪是不符合公平正义的,是不符合现代法治精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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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什么事情都可以靠大众的情感裁判的话,是非常危险的。国民丧失对行为后果的可预期性,出入罪的标准变得模糊。法治是保障自由的,自由当然不是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自由应该有限制,但是限制本身应该也有范围和标准,只要你的行为不违反法律,不伤害他人自由,就属于合理的自由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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